如果親屬的戶籍還在原籍,可以以投靠親屬的理由遷回原籍。1、投靠親屬落戶情形。2、夫妻投靠。所需材料:戶口薄、結婚證,非農業戶口的出具無業證明。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戶口薄、出生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須出具未婚證明。4、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身邊無子女,可投靠子女。所需材料:戶口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邊無子女證明。5、父母雙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戶口薄、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或孤兒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6、經民政部門依法批準被收養的非直系親屬以及社會福利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程序收養的棄嬰兒和孤兒。所需材料:戶口薄、收養證,寄養的須出具寄養協議和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一、遷戶口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遷戶口的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簽發準遷證;
6、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戶口遷入需以下條件: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戶;
4、收養落等。
二、不同情況下的戶口遷移程序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叭犊俊比藛T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戶口準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干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準遷證》。
3、購買房屋并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后,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后發給《戶口準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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