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通過分立決議后即對全體股東產生效力。即使其他股東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對股東會分立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合伙公司怎么才能撤出來
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這時候,其他股東如果不同意轉讓,則需要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當有限公司經營遇到了下列情形時,股東可以要求該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該股東的股權。
(1)公司連續5年都不分利潤,而該公司連續5年都在盈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營業期限到期,不愿意延期的股東。
當公司經營遇到了下列情況的,有限公司代表公司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股份公司連續持股180天,代表公司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判決解散該公司。
(1)公司連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召開了股東會無法達成任何有效的決議。
(2)公司董事會長期沖突。
(3)公司經營遇到其他嚴重困難。
綜上,合伙開公司后想退出的可以依據以上情形作為參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股權回購請求被駁回還能再申請嗎?
協議約定的股權回購條件沒有出現時,法院是不支持回購股權方的回購請求的。但這不影響約定回購條件出現后,回購方再次要求回購股權。也就是說,股權回購申請被駁回是可以再申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三、法人退股怎么處理
首先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如果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股權收購事項依法作出裁判。出現以下情形,股東可申請退股: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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