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小作坊辦證要多少錢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加工場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2.具有相應的生產設備、設施以及衛生防護設施;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二、辦理材料
符合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
包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
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生產加工的從業人員需提交健康證明復印件
三、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仲愷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并對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通過受理審核的,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組織實地核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食品經營許可證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行政服務中心領證窗口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窗口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流程如下:
1.取號。申請人在排隊叫號機取得辦理順序號。
2.申請。申請人按順序號到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3.受理。承辦人對申請材料形式進行審查,并對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通過受理審核的,應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4.審查。承辦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現場核查,提出辦理意見,交科室負責人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經營許可的決定,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生產加工登記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取證。窗口辦結,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或郵寄辦理結果。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行領取辦理結果的,應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的法人證書復印件和本人簽名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領取的,代理人應當出具有效身份證件,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或簽名的書面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簽名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特殊環節
無
四、辦理地點
惠州仲愷高新區和暢五路西8號
五、辦理時限
15(工作日)
六、辦理機構
仲愷高新區食品藥品監督局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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