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會保險省內轉移需要的過程如下:
1、社保規定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并的;
2、先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后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并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4、遷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響累計繳納年限。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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