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國,盜墓這種行為是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如果盜墓者盜取已故之人的尸體的這種行為,那么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偷盜死者的尸體或者侮辱死者尸體的行為,當事人就會被判處小于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盜墓的行為尸盜取有相當價值的文物的,譬如具有歷史科學藝術的研究價值的墳墓和文化遺址,那么就會被判處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較輕的話就會被判刑小于3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會被處罰相應的罰款。還有一個處罰是最嚴重,就是被判處大于10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會要求處罰相對的罰款或者沒收盜墓者的所有財產。如果是屬于以下的情況就會被判處這個相對嚴重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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