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資被工友拿了跑路報警有用嗎
工友把工人工資拿走,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交付給勞動者本人,工人可以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工人委托工友領工資,工友逃跑的,用人單位沒有責任,工人可以撥打110報警。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老板拖欠工資不構成犯罪的,勞動者可通過以下方法討要:
1、與用人單位協商支付工資,雙方不放心的還可以簽訂和解協議;
2、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者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工資,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賠償金;
3、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用人單位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4、向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5、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以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6、在規定仲裁時效期間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者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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