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一、離婚后如何變更子女撫育費
法律允許變更撫育費,但必須依法變更:
1、變更子女撫育費,應另行起訴。
2、符合法定事由,法院應予支持。法定事由有以下幾種情況: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僅有此法定事由還不夠,還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給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3、父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無論是增加、減少撫育費,父母雙方首先應該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時,可訴請法院解決。
二、現在離婚了孩子的撫養費要給多少
離婚了要給孩子撫養費一年給多少,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三、婚內支付的撫養費離婚時還能請求增加嗎?
離婚時,直接撫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請求對方對婚內支付的撫養費數額進行增加,如果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撫養義務人有能力支付的,能要求增加。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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