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一次性全部領完嗎
一般都是要按月來領取的,最長可以領24個月。也可以一次性領取出來,但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在失業期間開辦了私營企業或創業,可以帶上營業執照等有效的證明文件去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除此之外,農村戶口也是可以去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失業金只能領一次嗎
失業金在正常情況下都是按月領取的,能夠進行一次性領取的就只有兩種情況。第一 是農村戶口,第二種在再次就業之后可以領取創業金,也就是就業前沒有領取完的失業金并且是一次性申領。
2020年失業金一次性全部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申領需具備下列條件:一是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二是失業人員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已領取了營業執照;三是按規定已接受了再就業培訓;四是領取失業保險金2個月以上。
失業多久可以領失業金
失業后,辦理失業登記后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即可領取失業金。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一次性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申領需具備下列條件:一是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二是失業人員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已領取了營業執照;三是按規定已接受了再就業培訓;四是領取失業保險金2個月以上。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該內容由 馮輝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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