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戶口購買農村房子是不可以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中的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另外,轉讓農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農村房產的有關規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放證件。
2、由于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于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系,有些人不愿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注定會失去。
4、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戶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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