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在工地上因為喝酒死亡的,而且是在晚上下班之后。這種情形根據法律規定不能認定為工傷。其次,如果該工人喝酒不是為了工作應酬,而是自己私下里喝酒,該工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雇傭方沒有責任。如果是幾個好友相約喝酒,其他一起喝酒的勸酒人對于死亡結果有一定的補償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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