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訴訟需要多久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3:11:24
股東變更訴訟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人或公司可能會怠于履行義務,未能及時辦理股東名冊變更、公司章程修改、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等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這種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轉讓人或公司,請求判令股東或者公司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公司股東行使股東權利的妨礙。另外,受讓人可能會怠于支付股權轉讓款,這種情況下股權轉讓方可以起訴受讓人,請求判令受讓人支付股權轉讓款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類訴訟一審簡易程序審理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理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
導讀法律分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人或公司可能會怠于履行義務,未能及時辦理股東名冊變更、公司章程修改、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等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這種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轉讓人或公司,請求判令股東或者公司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公司股東行使股東權利的妨礙。另外,受讓人可能會怠于支付股權轉讓款,這種情況下股權轉讓方可以起訴受讓人,請求判令受讓人支付股權轉讓款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類訴訟一審簡易程序審理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理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
法律分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人或公司可能會怠于履行義務,未能及時辦理股東名冊變更、公司章程修改、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等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這種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轉讓人或公司,請求判令股東或者公司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公司股東行使股東權利的妨礙。另外,受讓人可能會怠于支付股權轉讓款,這種情況下股權轉讓方可以起訴受讓人,請求判令受讓人支付股權轉讓款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類訴訟一審簡易程序審理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理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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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變更訴訟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人或公司可能會怠于履行義務,未能及時辦理股東名冊變更、公司章程修改、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等等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這種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轉讓人或公司,請求判令股東或者公司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公司股東行使股東權利的妨礙。另外,受讓人可能會怠于支付股權轉讓款,這種情況下股權轉讓方可以起訴受讓人,請求判令受讓人支付股權轉讓款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類訴訟一審簡易程序審理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理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還可能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