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用員工的時候,需要跟員工訂立合法正規的關系,為此雙方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有些單位提供了勞動合同,卻遇到了勞動者自己不愿意簽訂合同的情況,這時候勞動者很擔心不知道怎么處理它。企業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單位聘用員工的時候,需要跟員工訂立合法正規的關系,為此雙方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有些單位提供了勞動合同,卻遇到了勞動者自己不愿意簽訂合同的情況,這時候勞動者很擔心不知道怎么處理它。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處罰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從其入職滿一個月后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最高不超過11個月。未滿16周歲的才屬于童工,用人單位(除藝術類特殊單位外)使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屬于違法。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屬于未成年工。
擴展資料:哪些情況下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