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情形如下: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額抵押擔保期限一般有多長時間?
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為六個月。具體而言,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于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保證期間為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確定
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確定情形如下: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法律如何規定最高額抵押的
所謂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限額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1、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2、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通過協議變更債權確定的期間、債權范圍以及最高債權額,但變更的內容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最高額抵押和一般抵押之間有何不同?
最高額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區別如下:
1、最高額抵押權是為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的擔保,即設定最高額抵押時,債權尚未發生,為保證將來債權的實現,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商定擔保的最高債權額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財產在此額度內對債權作擔保。而一般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是已經發生的特定債權,且該債權是獨立的而非連續債權。
2、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是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抵押擔保的范圍雖然可以確定,但具體擔保的數額卻無法明確,只存在一個“最高債權額限度”。而一般抵押權擔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債權,擔保的數額和范圍一開始就是確定的。
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確定的情形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該內容由 王昊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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