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債權人寫債務人簽字有效,不管借條內容是誰書寫的,最后簽字是由債務人簽字即可。借款人自愿寫雙倍借條能起訴,但是只能夠要求對方關于第1份借條進行起訴償還。并不一定屬于詐騙行為,如果對方要求的利息為雙倍,在借款中規定的利息高于國家規定的利率也是屬于高利貸行為,過高的利息也是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如果是合法范圍內的高利息,可以要求法庭酌情予以調整降低。但是如果沒有借錢,卻又有借條存在那就是詐騙。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一、規范的借條應具備的內容有哪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8、在寫借條時應該注意數字用語文字體大寫,并且在數字后添加“整”字。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借貸利率、借款人身份都應該寫清楚。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可以持借條進行起訴,應該注意的是,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期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還款日期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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