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時間:參保女職工產假結束后或流(引)產后一年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市醫保中心申領,每月1-10日辦理。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職工分娩或流(引)產當月開始享受。一次性營養費標準:符合3個月以上產假的女職工按2%的平均工資支付。生育津貼按個人平均繳費基數及產假天數支付。流(引)產津貼按流產20天或中期流(引)產42天的標準支付。低于津貼標準的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補足。
法律分析
生育津貼領取條件怎么領?生育津貼多久能報下來?
1、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申領流程
參保女職工產假結束后或流(引)產后一年內,由單位經辦人攜帶
(1)《南京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靈活就業人員無需蓋章);
(2)結婚證原件;
(3)《獨生子女證》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4)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引)產手術提供病歷及病假條)。
每月1~10日(遇節日順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的申領。
醫保中心審核材料后,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按相關規定將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劃入參保單位帳戶。
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職工分娩或流(引)產當月開始享受。
注:申領流(引)產津貼的無需提供上述(3)。流(引)產不享受一次性營養費。
2、【社保查詢,五險一金查詢】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待遇標準
(1)符合國家規定享受3個月及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支付一次性營養費。
(2)生育津貼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2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參保滿10個月不足12個月的,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0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按照人口計生部門規定的產假天數支付。已享受過晚育津貼的,不再重復享受。
(3)流(引)產津貼按早期妊娠流產20天、中期妊娠流(引)產42天的標準支付。
(4)用人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補足。
結語
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和流程簡單明了,只需準備相關材料并按時到市醫保中心申領即可。生育津貼按月發放,符合條件的女職工可以享受一次性營養費。津貼標準根據職工的產假天數和平均繳費基數確定,而流(引)產津貼則按早期和中期妊娠流(引)產的天數支付。如果用人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低于津貼標準,單位將按規定進行補足。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學 校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 第十條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為主。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修正):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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