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訂勞動合同有行政責任。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雙倍工資外,還可能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罰款等。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公司改正。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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