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領取生育津貼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生育保險足額繳納累計滿一年以上;
2、生育保險累計繳納未滿1年以上,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滿12個月后即可領取生育津貼;
3、已經發放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假期間的工資。
然后當事人攜帶深圳市生育保險津貼申請表、待遇人員個人身份證明及相關材料到深圳生育保險管理中心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生育待遇的規定:
甲、女工人與女職員生育,產前產后共給假五十六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乙、女工人與女職員懷孕不滿七個月小產時,得根據醫師的意見給予三十日以內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丙、女工人與女職員難產或雙生時,增給假期十四日,工資照發。
丁、女工人與女職員懷孕,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檢查或分娩時,其檢查費與接生費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其他費用均按第十三條甲款的規定處理。
戊、產假期滿(不論正產或小產)仍不能工作者,經醫院證明后,按第十三條關于疾病待遇的規定處理之。
己、女工人與女職員或男工人與男職員之妻生育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發給生育補助費四萬元。(注解:系指舊人民幣,折合新人民幣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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