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的風險需要注意:一、合同當事人可能沒有資格簽訂合同,或者沒有能力履行合同;二、代理人可能超出代理權限,代表被代理人簽訂債務合同;三、合同內容可能存在漏洞,導致權益無法得到保護;四、合同可能會被惡意執行;五、可能會出現虛假支票和貨物侵占的情況。
法律分析
合同簽訂以下風險值得注意:一、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二、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債務;三、合同債務的內容出現漏洞導致權利無法得到保護;四、合同債務的惡意履行;五、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該內容由 韓峰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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