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領取生育津貼的過程:
1、員工懷孕后,攜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及相關材料,由用人單位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
2、用人單位確定產檢和生育醫院,然后辦理醫療登記表;
3、社保局核對生育期間的相關費用;
4、女職工出院后,用人單位向社保局申請領取生育津貼。
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1年,用人單位向其墊付生育津貼后領??;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單位在為職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并向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后1年內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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