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讓20年后,土地歸屬誰?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4:04:26
農村土地轉讓20年后,土地歸屬誰?
法律分析:在我國農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農業用地,農民承包這樣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權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歸屬還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沒有經過確權,無法確定實際歸屬的,應該由農村集體持有。承包期到后,雙方可以續簽延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導讀法律分析:在我國農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農業用地,農民承包這樣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權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歸屬還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沒有經過確權,無法確定實際歸屬的,應該由農村集體持有。承包期到后,雙方可以續簽延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法律分析:在我國農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農業用地,農民承包這樣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權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歸屬還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沒有經過確權,無法確定實際歸屬的,應該由農村集體持有。承包期到后,雙方可以續簽延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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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轉讓20年后,土地歸屬誰?
法律分析:在我國農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農業用地,農民承包這樣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權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歸屬還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沒有經過確權,無法確定實際歸屬的,應該由農村集體持有。承包期到后,雙方可以續簽延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