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能力不足辭退的解決方式是用人單位應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崗位,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按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一、沒有合同辭退可以仲裁嗎
沒有合同辭退可以仲裁,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即使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辭退員工也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進行賠償。賠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賠償半個月工資。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辭退與主動辭職的區別
1.行為主體:辭退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程序不同: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提前三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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