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認定勞動關系存在,所以用人單位也是需要賠償的,但是,在公司否認勞動關系的情況下,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認定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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