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是相對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欠缺 合同生效要件 ,其在內容和形式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確認為無效。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 法律約束力 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就產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時起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無論當事人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完畢,都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狀態。無效合同是當然無效。由于無效合同是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為法律上的當然無效,即其無效,無須當事人主張即產生無效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睹穹ǖ洹返谝话傥迨臈l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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