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 ,是要按照詐騙數額和犯罪情節來量刑的。 大體分為三個檔: (1)數額較大的(是指1-5萬元),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2)數額巨大(是指5-50萬)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3)數額特別巨大(是指50萬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刑法 第224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法律依據 對于合同詐騙罪的 立案 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對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存在以上行為,數額達到二萬元及以上的,即立案追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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