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戶口的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1、另立門戶。由于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2、再婚后再遷。如果離婚后再婚,可以在離婚后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了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3、不遷出。夫妻雙方離婚后,女方戶口并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4、按照我國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隨父也可隨母,一般由以下幾種解決方式:(1)孩子撫養權歸屬,孩子的戶口就歸誰。(2)如果小孩未滿18歲,可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3)如果小孩滿18歲,可自己去辦理戶口遷移。(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戶口本、身份證到公安機關單獨辦理手續。
一、起訴離婚小孩戶口怎么遷出來
對于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于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后,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二、如果法院判決離婚,女方戶口怎么遷
由于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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