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先應由當事人工作單位出具在該單位工作期間是否享受過房改房、住房補貼,以及城鎮住房保障政策等的相關證明;
2,再按該單位性質交同級房改辦核實后出具審查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
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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