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在外地可以辦理,但需要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門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辦。 具體程序是: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者參團旅行社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 (3)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張。 4、領取護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后,審批、制作和簽發護照的時間是14個工作日。領取護照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領取護照回執和160元工本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出境入境管理法 實施細則》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五年。申請延期應在護照有效期滿前提出。在國外,護照延期,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辦理,在國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護照延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居住國內的公民在出境前的護照延期,由原發證的或者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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