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摔倒人怎么處理,有哪些情況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03:57
超市摔倒人怎么處理,有哪些情況
超市摔倒人的,超市經營者未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的,顧客有權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但超市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痉梢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導讀超市摔倒人的,超市經營者未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的,顧客有權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但超市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痉梢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超市摔倒人的,超市經營者未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的,顧客有權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但超市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超市摔倒人怎么處理,有哪些情況
超市摔倒人的,超市經營者未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的,顧客有權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但超市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痉梢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