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監護人致損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被監護人有財產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一、民法典規定精神病人傷人誰賠錢
民法典規定精神病人傷人由監護人賠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的損害由誰承擔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的歲還由監護人承擔責任。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名下有財產的,可以從本人財產中支付尤其造成的他人損害的賠償費用;不足的部分再由監護人進行賠償,監護人盡到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
三、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承擔什么責任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承擔責任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已經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民事責任;
2、未成年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應該由其監護人來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監護人在監督、教育、管理被監護人方面沒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監護人的賠償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該從其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