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后財產可以分配給子女,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資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4、知識產權的收益。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于未達成協議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