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攬合同違約糾紛的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協議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共同管轄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有合同欠款怎么處理可以起訴嗎
有合同欠款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先自行協商解決處理欠款,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管轄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合同的欠款。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租賃合同糾紛怎么打官司
租賃合同欠款糾紛打官司注意:
1、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法律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確定租賃合同本身的效力,是否存在無效和可撤銷的情形;
3、確定訴訟標的,具體欠款的本金、利息甚至違約金等,并準備好欠款事實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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