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老婆出軌又不離婚的,老公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作出離婚判決書。老婆出軌后,老公提出離婚請求,老婆不同意離婚的,老公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交老婆出軌的相關證據,人民法院審理后,發現夫妻雙方因出軌導致感情完全破裂的,調解無效后,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p>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