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對公司損失怎么賠?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7:48:38
自離對公司損失怎么賠?
法律分析。勞動者不辭而別,從而影響企業生產、工作程序,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賠償責任,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法律依據?!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導讀法律分析。勞動者不辭而別,從而影響企業生產、工作程序,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賠償責任,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法律依據?!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分析:
勞動者不辭而別,從而影響企業生產、工作程序,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賠償責任,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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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離對公司損失怎么賠?
法律分析。勞動者不辭而別,從而影響企業生產、工作程序,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賠償責任,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法律依據?!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