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一般來說當兵應該先體檢后政審。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次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
第十五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初次兵役登記可以采取網絡登記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第十六條 經過初次兵役登記的未服現役的公民,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其進行預備役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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