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后,只要符合減刑的條件,就可以減刑。減刑的條件是:
1、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
2、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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