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物流糾紛的方式是: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處理。協商、調解必須由當事人自愿,符合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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