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流是歸交通運輸管理局管。所以向交通運輸管理局投訴。
1、首先確認發貨時候的單據完好,這是能夠成功理賠的唯一證據。電話通知客服要求理賠,等待客服記錄上報處理最快一周,沒有最慢只有更慢。等待期間盡量多給客服打電話要求盡快解決。
2、在容忍期限內沒有得到及時解決的話,直接到物流所在地工商局網站投訴窗口投訴!大家不要總片面的覺得機關單位一定不靠譜,多次嘗試的結果就是工商局網站投訴真的很靠譜!跟對方實事求是的說明自己的情況的同時一定強調自己是“個人發貨行為不是公司行為”!,如果說是公司發貨,那就只能走法院了,工商局沒有執行權,但是有監督權利。一般會在一周內得到工商局的回復電話,通知第一次調解結果。
3、事實是很多物流公司的分理處都沒有工商注冊,也就是屬于無照營業,以此來降低成本。所以能夠合法管理他們的直屬機關就是工商局。一般工商局在幾次調解無效后都會致電物流公司法人的電話,所以無論工商局有沒有處理權限,他們都能夠為你向丟貨物流分點的總部告上一狀,并有權通知物流公司及時處理。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