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承攬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承攬合同是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
2、承攬合同強調履行的協作性;
3、承攬合同的雙方是相互獨立的責任主體;
4、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為標的。
承攬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常見和普遍的合同。
一、加工承攬合同屬于雙務合同嗎
加工承攬合同屬于雙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的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人完成相應工作,定作人支付相應報酬,滿足互付對待給付義務的條件,因此,加工承攬合同屬于雙務合同。
二、承攬合同怎么終止
承攬合同是以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為其本質的合同。承攬合同終止的條件有以下幾種情況:1、承攬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權而終止。承攬合同在一方當事人嚴重違約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2、承攬合同因當事人協議而終止。3、承攬合同的法定終止。根據承攬合同的性質,承攬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終止:承攬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繼承人不需要該項工作;承攬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產。
三、加工承攬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第一,當事人簽訂承攬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攬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將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實現化,勞務僅為一種實現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過程;勞務合同只關注提供的勞務行為本身,合同相對方提供勞務的過程即是求合同利益實現的過程。
第二,承攬人請求工作人支付勞務報酬的前提或基礎是承攬人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完成工作成果,只有提供勞務的事實行還不能請求勞動報酬,如果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約定,承攬方還可追究定作人的違約責任;與承攬合同報酬的債權請求權不同的是,勞務合同的勞務提供者只要依約提供勞務了,即可享有請求支付報酬的債權請求權,勞務有無結果不影響報酬請求權。
第三,承攬人提供勞務具有獨立性,具體分為工作上的獨立和人格上的獨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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