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不承認的,妻子可以與老公協議離婚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協商簽訂離婚協議后,由夫妻二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遞交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及財產清單。
一、對老公很失望很想離婚該怎么辦理
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兩種方式下的手續也是有不同的。
1、協議離婚
首先需要雙方共同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和孩子撫養權進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當事人攜帶以下資料: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離婚登記現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訴訟離婚
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以及下面幾部分資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或者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財產清單等,在開庭時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二、辦離婚必須親自去嗎
離婚需要本人到場。離婚糾紛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一般都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場。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而訴訟離婚則是由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三、家暴離婚需要多久能離
家暴離婚需要多久能離,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1、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由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而離婚冷靜期是30日,所以協議離婚期限最少要超過一個月;
2、如果是訴訟離婚,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立案后,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是3個月,如果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的話,六個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一、離婚只有兩個途徑:
1、協議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
2、起訴離婚:如果雙方在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問題中有一個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需由法院判決能否離婚。
二、協議離婚需要下列手續:
1、網上預約。登陸民政局的網上預約網站進行預約;
2、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一份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雙方是自愿離婚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
3、申請受理。男女雙方需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親自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4、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5、審查和發證。如果30天滿了,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三、協議離婚需要的證件有:
1、雙方戶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名);
5、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四、離婚起訴需要以下資料:
1、起訴狀;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
五、起訴離婚起訴階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遞交訴訟狀;
2、法院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答辯;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不成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6、法院作出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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