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員工離職后,公司有義務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公司沒辦理,可以要求辦理,一般情況下,只需要之前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停止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到新的單位之后 之后在新單位續繳即可。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是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相關的轉移手續。離職后公司忘記停保,費用由單位承擔,離職員工已經不在公司上班了,不能要求離職人員承擔個人應交部分金額??梢愿绫>稚塘磕芊裢吮?,協商成功,單位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交參保單位未及時停保退費,提供員工離職證明。提供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明申請退費。公司買的社保,自己是不可以去社保局報停的,必須由公司人事去社保局申報減員才能報停社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 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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