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并可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吸收合并又稱存續合并,它是指通過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個公司的方式而進行公司合并的一種法律行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資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繼續存在,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以消滅各自的法人資格為前提而合并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其合并結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均告消滅。新組建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法人資格 。
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1、被合并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搞好產權界定; 2、合并雙方共同提出可行性報告,征求被合并企業債權銀行意見并征得主要債權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須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形成決議;3、就合并的有關事宜,通過召開職代會征求雙方企業職工的意見; 4、合并雙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資產債權債務擔保的處置辦法及職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內容進行協商,達成合并意向性協議; 5、需要企業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應由地方政府提出審查意見; 6、同級人民政府或授權能代表合并企業雙方出資者的機構部門對合并作出決定; 7、對涉及特殊行業的合并,對大中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上市公司的合并以及省屬企業的合并,應分別由地方政府省屬企業的主管部門報省經貿委會同銀行財政勞動等有關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后,報省政府審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組還應征求證券監管機構的意見;其他國有小型及國有控股小型企業合并重組的審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權部門審批; 8、合并協議修改完成后,由企業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并協議; 9、按照合并協議和審批文件等實施合并,辦理資產劃轉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等有關手續; 10、由合并雙方的出資者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經各方認可后完成合并。
公司合并分立是什么
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公司分立是指一個公司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通過股東會決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形式: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資格是否消滅為標準,可分為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兩種。
公司法關于公司合并法條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公司法關于公司合并的法條是:1、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設合并以及吸收合并。2、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3、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合并的解釋是什么
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豆痉ā返谝话倨呤l規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豆痉ā返谝话倨呤龡l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該內容由 唐鳳媛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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