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離現場,推卸責任的行為。此行為嚴重擾亂交通秩序,法律對其予以嚴懲。交通肇事逃逸包括駕車逃離、無證駕車逃離、傷者送醫后離開等情況。然而,對于事實無爭議、搶救傷者、暫時離開醫院等特定情況,不構成肇逃。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將受到嚴厲懲罰,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在發生事故時,交通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任何事故責任或者是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還駕車駛離現場,再或者是將傷者送到醫院之后就離開的,都算是交通事故逃逸。
以下情形也都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逃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逃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隨著交通運輸業的迅速發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結語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嚴重擾亂交通秩序的行為,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擅自逃離現場,以逃避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應受到嚴厲的懲罰。對于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后逃逸,將面臨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逃逸行為導致他人死亡,將面臨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我們呼吁廣大駕駛員要時刻保持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如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并留下真實信息,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確保道路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〇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章 調 查 第三節 交通肇事逃逸查緝 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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