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合法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給予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由該法律規定可知,無證房是否能夠獲得補償必須要經過相關部門的認定。
可以考慮建造的時間、當時的立法狀況、當時執法機關是否存在不作為等因素綜合制定無證房屋的征收補償方案。
1.嚴重違反城鄉規劃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經發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將被征收而惡意搶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補償。但無論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屬于違建,對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權都應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2.房屋建造的時候是合法的,但沒有合法產權證明,是由于不可歸咎于其自身的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且如果被拆遷人在上述房屋內已長期生活居住,應當得到合法補償安置。四無證房屋拆遷補償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及補償方式無證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不能獲得賠償的情況?
房屋建造時嚴重違反城鄉規劃及相關法律,得知會被拆遷惡意欠賬的房屋這兩種情況在拆遷的過程當中是不能獲得賠償的。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1)基本農田;
(2)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3)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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