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申請所需材料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7:53:17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申請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需要下列材料。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7、交通事故認定書。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9、傷殘鑒定委托書。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1、接受檢驗、鑒定、評估。2、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3、當事人提異議。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5、制作評定書。6、作出鑒定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導讀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需要下列材料。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7、交通事故認定書。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9、傷殘鑒定委托書。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1、接受檢驗、鑒定、評估。2、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3、當事人提異議。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5、制作評定書。6、作出鑒定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需要下列材料: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
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
1、接受檢驗、鑒定、評估;
2、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
3、當事人提異議;
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
5、制作評定書;
6、作出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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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申請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需要下列材料。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7、交通事故認定書。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9、傷殘鑒定委托書。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1、接受檢驗、鑒定、評估。2、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3、當事人提異議。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5、制作評定書。6、作出鑒定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