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7:53:43
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有:1、貨物送達后,知道收貨人的,及時通知的義務;2、對運輸過程中因過錯而造成貨物的損毀、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條 貨物運輸到達后,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導讀法律分析: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有:1、貨物送達后,知道收貨人的,及時通知的義務;2、對運輸過程中因過錯而造成貨物的損毀、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條 貨物運輸到達后,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有:1、貨物送達后,知道收貨人的,及時通知的義務;2、對運輸過程中因過錯而造成貨物的損毀、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條 貨物運輸到達后,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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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及責任有:1、貨物送達后,知道收貨人的,及時通知的義務;2、對運輸過程中因過錯而造成貨物的損毀、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條 貨物運輸到達后,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