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受傷治療后,身體部分機能喪失,應按照功能喪失程度給予部分、保險金,最高不超過有關法律規定的賠償限額。旅客死亡的,按照最高限額賠付。
2、對旅客自帶行李因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導致其實際價值的損失,按照其實際價值賠償;對變質、污染、損壞降低原有價值的貨物、包裹、行李,按照其受損前后實際價值的差額或者加工、修復費用賠償。損失程度在賠償限額之內的,按上述的實際損失賠償,如果損失超過賠償限額的,按限額賠償。
一、事故認定書對方全責后怎么做
事故認定書對方全責后如果有人員傷亡的,應賠償對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造成財產損失的,全責方應當賠償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有:
一、財物方面
財物受損的賠償包括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具體賠償原則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可以修復的,應賠付修復費用及車輛、物品因局部損失而導致的貶值損失。
(二)已無法修復的車輛、物品,應賠償其實際價值與殘余價值之間的差額部分。
二、人身方面
人身受到損害應賠償的范圍為:
(一)受害人因醫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三)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三、精神賠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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