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的結果一般是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出具,復雜的可延長30日。
一、工傷鑒定怎么辦理?
職工工傷鑒定辦理的流程如下:
1、申報材料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審核,申請人所報材料符合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條件的,發給《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場或在10個工作日內簽發《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補正材料通知書》。
2、自出具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限不得超過30日。
3、《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論通知書》于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分別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唐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4、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結論后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5、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二、去社保申請工傷賠償后一般要多長時間才可以拿到錢
工傷認定后,需要員工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鑒定之后申請工傷待遇審核才能下達賠償金。工傷傷殘鑒定結果一般是自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材料遞交之日起60日內有結果,特殊情況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遲90日內會拿到賠償。
三、社保工傷鑒定時間國家是如何規定的
工傷鑒定時間國家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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