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板不發工資的,解決辦法包括: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否則要求其加付賠償金給員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一、沒有簽勞動合同說走就走怎么辦
只要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員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資的,可以先私下與老板進行協商、調解;協商不成的,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不用上交費用,也不用請律師;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上方法都沒辦法解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注意的是,員工應該及時收集并保存好工資欠條和任職證明等證據,以支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上班時間不滿一個月工資怎么計算
上班時間不滿一個月,算法是月實際工資等于月工資除以21.75乘以實際出勤天數。工作不滿一個月辭職,也是要根據其具體勞動時間來支付工資的,如果不給工資,屬于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解決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員工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加付賠償金;
3、員工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三、公司讓我辭職, 但是不給我發工資怎么辦?
負責人同意讓我辭職但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討要工資: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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