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鑒定書多久能下達1、一般來說,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內做出認定結論;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二、工傷鑒定書有幾份原件給家屬1、工傷鑒定表可以理解為《工傷認定書》,是由勞動部門對故事鑒定證明受傷事故是否是工傷的判定結果。具有法律效應,同時《工傷認定書》由傷者與單位各保存一份原件。其他機構需要證明材料時只需要復印件即可。2、單位要拿兩份是不可行的,也屬于違法的行為。員工可以要求單位將一份交由自己保存。3、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勞動局進行投訴。工傷鑒定書有幾份原件給家屬
三、工傷鑒定的程序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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