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門專門的鑒定單位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如果是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勞動部門會安排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有專門的指定醫院、鑒定人員)。
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工傷鑒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一、對工傷鑒定結論不滿意,怎么推翻?
對工傷鑒定結論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二、在我國職工工傷鑒定在什么醫院
醫院是不能做工傷鑒定的。
1、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到指定醫院參加現場鑒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并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規定做出鑒定結論。
3、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
4、如果申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5、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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